关于查处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16号)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等企业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16号
长阳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对湖北民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鄂环办〔2014〕348号),经省厅环保专项行动综合督察组会同市局现场检查,发现你辖区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一、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存在如下问题:1.阳极回收池存在用软管偷排现象;2.电解锰化成槽部分盖板处于打开状态,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高;3.渣场渗滤液存在渗漏现象,渗漏液处理设施边有旁路管道可直排,二期截洪沟中有明显的渗漏液外排痕迹;4.含铬废水处理工艺变更后未验收,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5.阳极泥暂存库不规范;6.一期渣场已停用未封场,仍有雨水和部分生产废水进入。
二、世成再生塑料加工厂
现场检查存在如下问题:1.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擅自投入生产;2.污染治理设施简陋,污染严重;3.当地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改,至今未停产。
为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现责成你局对上述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请于2015年1月28日之前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环保综合执法检查企业情况及处理建议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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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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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印发 |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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