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都市聂家河镇玉丰精细矿粉厂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宜市环法〔2015〕14号)
日期:2015-02-16 09:27来源:法制科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于查处宜都市聂家河镇玉丰精细矿粉厂
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办通知
宜市环法〔2015〕14号
宜都市环境保护局:
据群众举报,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调查,发现你辖区宜都市聂家河镇玉丰精细矿粉厂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未办理环评手续;2.未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废水直排外环境;3.未建设应急池。
为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现责成你局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请于
联系人:刘芳芳 联系电话:6443381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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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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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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