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知(宜市环发[2014]23号)
日期:2014-11-16 10:16来源:市环境监察支队
各区环保局、宜昌高新区环保局、葛洲坝环办:
为了迎接今年高考的到来,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与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2014年高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市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高、中考(6月7-8日、6月20-22日)期间和考前半个月内,对各类噪声污染源采取严格管制措施,对产生环境噪声源和空气污染的工业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废气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该期间停止夜间施工审批。
二、各区环保部门在接到噪声污染投诉举报后及时查处,并在24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事件,将依法严处。
三、在高、中考期间,各区环保局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巡逻组在考点周围进行值勤,确保消除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
四、市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能依法从严查处。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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