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宜昌市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
日期:2012-05-28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鄂环办[2012]134号
宜昌市环保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年度总体工作计划,2012年5月2日至6日,我厅组织人员对你市涉汞企业、铅酸电池企业、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部分环境问题突出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未落实环评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等问题(相关情况见附件)。请你局立即组织对存在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查处。对违反环评或“三同时”管理规定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对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要责令限期治理;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及时移交当地政府或相关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对相关企业依法实施处罚。
相关情况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厅。我厅将适时开展后督察。
联系人:余国华 李 凤
电 话:027-87167391
传 真:027-87652665
附件:环境违法企业明细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查处 环境问题 监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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