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
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宜昌高新区环保局,葛洲坝集团环保办:
根据湖北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就各地报送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及其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各地环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环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要认真做好本级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和信息汇总,做好本行政区各级环保专项行动的信息统计和分析,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收集、汇总的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结合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成效集中编发《2014年宜昌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工作简报》同步在《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动态栏目中发布。《工作简报》主送部门为湖北省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
二、信息报送方式
环保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报告、信息公开情况和总结报告要以县(市、区)正式文件报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简报以邮寄、传真和电子版本等方式上报;其它各类信息报表继续通过“12369环保热线”(www.12369.gov.cn)网站的环境监察《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请各地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以及信息调度负责人和联系人电话、传真、移动电话以及电子邮箱,报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6月至11月),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始终将舆论宣传工作贯穿于行动全过程。各地要紧紧围绕2014年宜昌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组织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和我市实际,各地每月上报信息不得少于2篇,报送时间节点分别为每月10日和20日。
(三)请每月按时填报《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表》(延用以前制定的表格)。
(四)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完成《涉重金属矿采选、冶炼企业检查整治表》、《皮革鞣制企业检查整治表》、《电镀企业检查整治表》、《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企业现场检查表》、《医药制造企业专项检查企业情况表》、《全国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情况表》的更新(延用以前制定的表格)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1)、《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停建违规在建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重点行业环保设施改造情况表》(见附件3)、《燃煤锅炉整治情况表》(见附件4)、《新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见附件5)、《大气环境违法企业查处情况明细表》(见附件6)的填报,并将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公开表由《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各地可在此基础上,自定增加企业其他信息一并公布。
(五)请于2014年11月5日前将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信息公开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六)各地要加强填报数据的审核,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信息公开内容要在县(市、区)级环保部门网站中公布。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使用的数据要与《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的数据一致。
(七)环保专项行动阶段性情况、总结报告、信息报送、信息填报、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将作为我市2014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报送时限以寄出邮戳日期、传真接收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
附件:
1.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表
2.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停建违规在建项目情况表
3.重点行业环保设施改造情况表
4.燃煤锅炉整治情况表
5.新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6.大气环境违法企业查处情况明细表
联系人:杨立文
联系电话:(0717)6445453(兼传真)
电子邮箱:583103570@qq. com
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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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印发 |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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