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二〇〇九年环保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报告
湖北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宜昌市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7月份,我市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第三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全市集中力量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进行了集中整治,着重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违法行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整体建设及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建设情况、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建设情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九县(市)和宜昌城区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6个,设计处理能力共45万立方米/日,其中宜昌城区临江溪和沙河2个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23万立方米/日,从日常监管情况来看,城区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和沙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均在90%以上,而且稳定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泥送华兴水泥厂进行焚烧。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都在75%以上(乡镇除外),污水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泥进行卫生填埋。今年我市还对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已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台帐建立工作,按日记录进出水水量、水质、污泥产生量与处置情况、主要设备运行状况等,按月记录用电量、运行成本等,于每月5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上月污水处理厂运行月报表。现阶段有5个污水处理厂在建,其中枝江市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于2009年4月底完成,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9月可投入使用。
(二)垃圾处理厂基本情况
宜昌市共建成垃圾填埋场16座,均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部分通过了三同时验收。其中,宜昌城区黄家湾垃圾填埋场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处理,经在线监测数据和现场检查的情况看能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枝江石宝山垃圾处理厂位于枝江市董市镇石宝山村,于2009年1月投入使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间为2005年4月,设计库容量183万立方米,日均填埋量200吨。在建设时采取了防渗漏措施,建设了雨污分流系统,但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到目前为止已填埋容量4.8万立方米。
秭归已建成总库容达到111.06万立方米,日处理总量为 149吨,这七个垃圾处理厂均采用填埋工艺,其中县城日处理量为100吨/日,乡镇六个集镇垃圾处理厂分别是郭家坝镇、归州镇、水田坝乡、屈原镇、泄滩乡、沙镇溪镇垃圾处理场,日处理总量为49吨。
长阳避难溪垃圾填埋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该项目于2004年经省环保局批复(鄂环函[2004]152号),现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尚未通过省环保局“三同时”验收。宜昌市环保局、长阳县环保局分别对项目业主单位—长阳清江环卫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整改意见。
当阳市沙老堡垃圾处理场位于当阳市坝陵办事处坝陵村,距中心城区11.5公里。占地面积302亩,总库容187.7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220吨,填埋期18年。工程分调节池、填埋库区、生活管理区、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转运系统五大工程内容进行建设。2008年1月8日开工建设调节池,2008年8月1日填埋库区动工建设。预计今年底全面竣工。
兴山县目前投入运行的垃圾填埋场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是县城垃圾处理场没有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目前该场正在验收过程中,验收监测报告已经编制完毕;峡口垃圾填埋场于2007年5月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宜昌市规划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16个,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14个,准保护区1个。今年6月至8月开展了全市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与调查评估工作,此项工作以环境监测与分析为基础,重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并完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库,全面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环境质量、环境监管与环境风险状况。综合考虑饮用水的源水、供水、用水特征,统筹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全面分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政策及环境监控等问题,提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建议。目前,调查基础工作已全面完成,水源地的基础信息已汇总完成,现将形成报审资料送政府审批。在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开展的同时,环境监察人员对规划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结果表明在我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没有排污口,亦没有码头、畜禽养殖及网箱养殖的活动,所有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均未发现排污企业及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均得到了有效落实,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为100%。
(四)2008年挂牌督办、重点信访案件、领导批示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
2008年我市挂牌督办案件40件,全部落实到位,今年检查中没有一件出现反弹。2008年共受理上级批转信访案件或领导批示案件120件次,我局坚持加大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查处及督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处理落实率达100%;并定期向社会公布“12369”投诉件处理结果,达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放心、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
二、主要作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第三阶段专项行动工作是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指导思想为主线,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后督察、城镇污水处理厂督建、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09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完成。
为了更好的组织实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第三阶段的工作,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了本阶段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注重工作实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督察督办,确保组织到位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的指导,按照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多形式的检查及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从组织实施、信息报送、等方面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进行。重点对环境违法案件及饮用水源、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法,实事求是
在专项行动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这次专项行动的要求,主要对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垃圾处理场投入运行后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渗滤液的排放方式及渗滤液是否超标排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监察。在监察过程中,我们一是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汇报,二是进行实地查勘,调阅相关资料。针对各县市垃圾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各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单位提出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配套环保设施,保障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申请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对影响周围环境的垃圾填埋场下达了整改通知。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在开展此次环保专项行动时,正值我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我们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与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征求群众对本次环保专项行动的意见,并欢迎广大群众对环保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及批评意见。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到本次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环保专项行动,全民参与环保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1、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因缺乏资金等多方面原因,水源地标识牌不规范或没有标识牌,未起到相应警示作用。水源地水质主要受农业面源及生活源影响,化肥、农药、畜禽排泄物及生活污水随地表径流流入饮用水水源地。尤其一些农业相对集中乡镇,造成部分饮用水源的有机质及氮、磷元素超标。
2、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靠上级补贴,并受时间期限限制,未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得不到保障。
3、多数垃圾填埋场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池没有配套建设,没有建设渗滤液处理装置,没有进行三同时验收。特别是雨季汛期,个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前几个阶段所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在加强对辖区内的工业点源环境监管的同时,将联合农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对饮用水源的影响。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建立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三是加大垃圾填埋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四是着手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第四阶段的各项工作,完善工作措施,在进一步夯实前阶段工作成效的同时,重点对全市涉危企业及尾矿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进一步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六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确保整个专项行动按时圆满完成。七是积极引导问题企业的整改工作,做好监管和督促,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方向,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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