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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情况的说明

日期:2014-03-18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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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上午,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会同夷陵区环保局对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月24日被我局责令停止试生产后,未经批准,擅自恢复试生产。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经现场抽样监测,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COD(化学需氧量)超标4.48倍,SS(悬浮物)超标7.26倍。

    现我局已要求夷陵区环保局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督促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试生产,并立即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对该公司超标排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