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宜昌市转方式暨环保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中发现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的督办通知
鄂环办[2012]193号
宜昌市环保局:
2012年4月中旬至5月下旬,我厅对全省各市(州)组织开展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环保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督查中发现:你市部分企业环境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其中包括2家信访积案督办企业;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水源地管理未落实保护法律法规;部分减排项目未完成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为进一步督促落实整改要求,严肃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现将问题清单发送给你局,请你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责令宜昌市夷陵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远安县凤雅水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当阳市玉阳污水处理厂及枝江枝清水务有限公司加快相关项目建设、完善环保设施、加强环境管理;责令中石化宜昌分公司、宜都枝城污水处理厂限期治理。
二、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消除环境隐患;督促猇亭区善溪冲水库保护区范围内的猇亭建功砖瓦厂及猇亭长寿建材厂依法予以取缔。
三、督促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按“鄂环办[2012]134号文”要求落实整改。
四、责令宜都市聂家河镇渔洋精细钙粉厂及宜都市国丰精细矿粉厂立即停止建设,完善环保手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恢复建设(生产)。
五、2012年8月7日前将整改方案报送我厅;2012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整改情况报送我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我厅将适时督办。
联系人:余国华 黄冬生 电 话:(027)87167435
传 真:(027)87652665 邮 箱:HBSHJJC@163.com
附 件:对宜昌市转方式暨环保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重点环境问题清单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问题 督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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