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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建筑施工核准程序

日期:2006-01-10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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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办理夜间施工核准须向市环境监察支队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该工程夜间施工申请书,说明办理夜间施工的具体时间及该工程地点;
(3)行政主管部门工艺要求批件,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签章;
(4)施工方在夜间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相应的承诺:文明施工,把施工噪声降低到最低程度;
(5)进行夜间施工的公示材料,即安民告示;
(6)上次夜间施工的监测报告;
(7)排污费收据复印件;
(8)区环境监察大队签章。
2、办理手续
(1)上述资料备齐后,到市环保局一楼办理夜间施工核准手续,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2)夜间施工前在施工地点周边张贴安民安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