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市环保监测站《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日期:2011-06-14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宜 昌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宜市环函[2011]39号
关于注销市环保监测站《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市监测站关于对三台ECD检测器实行豁免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依据国家关于放射源管理的规定,以及上海市环保局《关于上海天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电子捕获器中镍-63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关于安捷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电子捕获器(ECD)中镍-63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源豁免管理的复函》精神,同意对你站现在使用的气相色谱仪中3枚镍-63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同时注销你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为鄂环辐证[E0002])。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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