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放射源豁免管理报告的回复( 宜市环函[2011]131号)

日期:2011-12-22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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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放射源豁免管理的报告》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依据国家关于放射源管理的规定,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海天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电子捕获器中镍-63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精神,同意对你公司现在使用的GC7900型气相色谱仪中1枚镍-63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同时注销你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为鄂环辐证E[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