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带您了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关系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的生态安全,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

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 夷陵区、兴山县、秭归县、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位于三峡库区水土保持 生态功能区范围内。

近年来,宜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要求,不断强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升。 2021年,宜昌市夷陵区、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等五个区(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分别为79.45、85.16、75.56、82.80、85.94,评价等级均为优。五峰、秭归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夷陵区、兴山、长阳先后被命名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

吴延陵 摄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保护的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主导、保护优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施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严格管制各类开发活动,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评估,减少和防止对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坚持严格准入、限制开发。按照生态功能恢复和保育原则,实行更有针对性的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政策与标准,提高各类开发项目的产业和环境门槛。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面上保护、点状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范围,禁止成片蔓延式开发扩张,保持并逐步扩大自然生态空间。 坚持示范先行、分步推进。选择有典型代表性的不同类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试点,探索限制开发区域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探索区域生态功能综合管理的新途径,创新区域保护和管理的新机制。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保护的主要任务
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对各类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制,使人类活动占用的空间控制在目前水平并逐步缩小,以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维系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加强产业发展引导。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度开发利用特色资源,合理发展适宜性产业。 全面划定生态红线。在国家重要(重点)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并制定生态红线管制要求和环境经济政策。 加强生态功能评估。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红线管制区内的各类资源开发、生态建设和恢复等项目进行分类管理,依据其不同的生态影响特点和程度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区域内整体联动监管机制。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动态调整、奖惩分明、导向明确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依据财政部印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制定本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绩考核体系的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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