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对宜昌市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

日期:2020-11-09 08:59来源:自然生态科
责任编辑:luojitao阅读量: 打印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第1督察组组长、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陈再达带队对宜昌市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进行了现场督察。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受了此次督察检查。

  督察主要以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 2019 下半年新增问题(线索)、自然保护区设立后发生的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八类重点问题及未完成整改问题点位为重点,以查阅资料、部门座谈、实地检查的方式展开。

  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全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情况,重点对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长阳崩尖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三个自然保护区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宜都市、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实地查看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交办的问题点位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已经销号的问题点位进一步调查核实,掌握问题整改现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督察组对宜昌市开展 “绿盾2020” 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督察组要求,一要坚定不移抓保护。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不懈抓好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二要依法依规抓整改。各级主管部门强化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认真梳理未完成整改事项,持之以恒抓好问题点位整改,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让自然保护地更好地发挥自然生态功能,以更加良好的自然生态造福人民群众。三要从严从实抓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以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