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10个省级生态乡镇和71个省级生态村
日期:2018-03-19 16:20来源:自然生态科
近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省62个乡镇和843个村为“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我市有10个乡镇和71个村获评。
此次我市被授予省级生态乡镇的10个乡镇分别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兴山县南阳镇,宜都市王家畈镇、高坝洲镇,秭归县两河口镇、屈原镇,枝江市七星台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傅家堰乡和当阳市半月镇;71个省级生态村包括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柿贝村等5个村、兴山县龙池村等4个村、宜都市车家店村等15个村、夷陵区青龙村等4个村、秭归县陈家坝村等12个村、枝江市曹家河村等6个村、远安县红岩村等7个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白庙村等7个村、点军区双溪村等4个村和当阳市建国村等7个村。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大力实施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等“细胞工程”。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村)8个、省级生态乡镇(村)258个,市级生态乡镇(村)760个。(马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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