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函
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为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省环保厅依据职能,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国家技术大纲为指导,开展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经过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各市州意见以及专家论证,目前已完成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报批稿,并拟于近期上报环保部和省政府。为了进一步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技术组的最新工作成果(即通过遥感数据计算得到的国家建议方案)对接,现将两套方案叠加分析后印送你们。图中蓝色部分为国家建议方案多于我省报批稿部分,请认真研究,确认蓝色部分区域是否划入红线范围,如同意划入红线范围,请说明理由并明确区域类型(类型说明见附表);如不同意划入红线范围,请说明原因并明确用地类型和用地现状。请于2015年10月23日前将反馈意见(盖章正式公文)并图纸寄送至省环保厅,同时将文件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hbhkygh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省环保厅自然与农村处 朱艳
027-87167118 13871085766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李扬
027-87668575 传真:027-87673793
地址:武汉市八一路346号湖北省环保厅310室(430072)
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附表:
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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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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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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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源涵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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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Ⅰ级保护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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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壤保持重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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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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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省级自然保护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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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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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漠化敏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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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要河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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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要湖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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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要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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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土流失严重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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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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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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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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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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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国家级、省级地质公园(包括重要古生物化石产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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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一级国家生态公益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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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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