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77号)

日期:2015-12-22 16:56来源:环保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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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文 件

环办[2015]77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财政厅(局):

  为确保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201118号)和《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5126号),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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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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