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3-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湖北省2013-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总结
根据环保部生态司《关于商请报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函》的要求,我厅对2013年至2014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
2013-2014年,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涉及17个市州,107个县市区,共投资32638.31万元,整治村庄748个,受益人口143.46万人,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748个,其中,已完成项目699个,在建项目9个。通过实施项目,已设置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39837米、饮用水源地排污口拆除358处、水源地保护标志327个;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70套、配套管网474公里,建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281套;设置垃圾箱(池)74379个、配备垃圾收集转运车1265辆、建设垃圾转运站294个、垃圾处理设施277个;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集中处理设施20处、分户处理设施675套;实现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量1344万吨、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量46.43万吨;农村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量16.24万吨,年COD减排量5895.86吨、氨氮减排量425.06吨。
二、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突出整治工作重要地位。
一是省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省委副书记作为整治工作的总召集人,统筹协调项目推进。二是分管副省长将整治工作作为分管的重点工作之一,亲自部署和调研督办。三是各整治县市建立了由分管书记、市(县)长任组长,财政、环保、国土、住建、农业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
(二)抓统筹规划,发挥整治工作综合效益。
一是统筹安排,做到“四个结合”。将整治工作与全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新农村建设、全省区域农村环境实际状况、全省农村环保长远相结合,形成若干重点整治区域。二是统一规划,把好“三关”。注重把好布局关、内容关和技术关。坚持集中连片整治,避免遍撒胡椒面;对实施内容严格审查,不超范围;对环保技术严格论证,确保适用。三是整合资源,引领聚合。按照“各出一道菜、共办一桌席”的原则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
(三)抓目标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思路明晰。
一是发挥“五种力量”。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力量;发挥财政、国土、建设、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发挥环保部门自身的力量;发挥专家智囊和环保企业的力量;发挥受益农民群众的力量。二是突出“六大重点”。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的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努力打造乡村碧水环境;收运农村生活垃圾,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化解环境纠纷;实施清洁种植、养殖,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开展生态创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四)抓明确责任,规范整治工作管理运行。
2013年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责任模式。湖北省依托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万民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平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责任模式为:(1)省“三万”活动领导小组责任。统一领导“万民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全省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2)分级组派的工作组的责任。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动员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所属机关,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各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部分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的干部参与,共组成约8700多个工作组,下到全省所有的行政村,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及乡镇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环境整治以及建立机制等工作。(3)地方党委、政府分级负责。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工作分级负责、资金分级筹措的要求,加大组织发动、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的力度。对活动开展全过程和实际成效加强检查督办,严格结账兑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开展“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发动县、乡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发动县、乡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发动县、乡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完成。每个乡镇要安排干部配合省、市(州)、县(市、区)工作组开展工作。(4)农民群众责任。农民群众是清洁家园的建设主体,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投身到整治工作中来,自主筹资投劳,建设美好家园。
2014年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责任模式。湖北省采取省环保厅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协议》的形式明确各方责任:(1)省环保厅责任。在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支持,加强对整治区域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开展绩效考核,并对整治区域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估。(2)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强化监管措施,推动整治项目取得成效。详见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协议》。
(五)抓典型特色,探索农村环保长效机制。
一是管理主体长效机制。恩施州鹤峰县建立了“三个一”的工作机制,即一个乡镇成立一个农村环境管理服务中心,一个村成立一个农村环境保护协会,一户培养一名环保明白人,落实乡镇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编制、人员和办公经费问题,确保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资金来源长效机制。宜昌市五峰县积极探索通过“一事一议”,采取“财政补助、社会赞助、农民投工投劳”等多种形式筹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的办法,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并稳定发挥应有效益。三是管护人员长效机制。远安县从生活困难、责任心较强的村民中选聘村级保洁员,组建保洁队伍,共聘请保洁员355人。县财政从2013年起按每村5000元标准安排保洁费,同时通过整合乡村公路管护等项目经费、向村民收取适当费用等方式筹措资金,落实保洁经费,解决了农村卫生保洁队伍问题。四是优惠政策长效机制。荆州市洪湖市通过每年对整治村庄进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每个村庄,由洪湖市财政每年补贴其建立长效机制的运转经费4000元。五是管理制度长效机制。武汉市江夏区建立规范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与区财政局联合制订了《关于中央、省、市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区级财政报账制度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了资金管理、报账程序和监督管理的各项内容,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工作经费另外筹措、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六)抓宣传教育,凝聚农村环保强大合力。
一是媒体宣传。在湖北电视台播出新闻专题宣传片和系列报道,在人民日报、省政府公报、中国环境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等媒体上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报道、推介。二是网络造势。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在官网开辟整治工作专栏,扩大社会影响力。三是宣传下乡。开展“环保三下乡”主题活动,广泛印发了各类宣传和技术宣传手册。在整治村庄树立宣传牌,工程简介牌等,整治前、中、后的效果图片形成对比,成效一目了然。四是印制序列专项宣传材料。通过印制《农村环保宣传手册》、《畜禽零排放技术手册》、《农村环保宣传画册》、《清水养殖宣传画册》及环保袋等免费大量向农村发放,增强了农民群众参与环保的意识,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长效机制待完善。目前,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设了一批环保处理设施,解决了各地一定的环境问题,但后期长效运行仍需要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虽然一部分典型示范村建立了相应的长效的管理机制,但仍有很大一部分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和费用不能进一步落实,相关管理机制未能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长效运行机制尚未普遍健全。
(二)配套技术待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尚未建立起配套的科技支撑体系,适合农村特点,且“投入低、运行易、效果好”的环保技术开发和推广尚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
(三)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不足。由于我省很多农村地区村湾比较分散,农民住房建设缺乏统一的监督管理,污水配套收集管网建设成本大、覆盖面严重不足,新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很难达到覆盖全村人口60%的要求;其次,一些农村地区外出打工人数较多,村湾日常生活人口不多,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处理量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总结典型经验、形成典型模式并在全省乃至全国予以推广。
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设施稳定运行、整治区域长治久洁。
三是谋划“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为解决国家、省级重大战略区域农村环境问题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环保部、财政部尽快出台有关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的指导性文件,以便地方及时健全有关长效机制。
二是建议减少地方、尤其是贫困县的配套比例。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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