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日期:2006-05-09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远安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2004年9月1日—9月2日,由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刘玉凯任组长、省环保局助理巡视员洪丕业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刘彦才、副局长张绍君等组成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远安县考核验收组,对远安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进行了考核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远安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的情况汇报,审查了生态示范区有关档案资料和指标完成情况,观看了电视专题片,召开县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部分示范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
经验收组检查考核,远安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2项考核指标、4项参考指标均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三类地区标准。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远安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并报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命名。
二○○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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