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2-11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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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国家环保部《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目前我市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未得到彻底遏制,加之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环保监管能力薄弱等,已成制约为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的一个重要工作层面。各地要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拟定计划,重点实施,逐步彻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二、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确定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农村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把农村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的指导思想,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力争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一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占农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三、着力解决我市当前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当前应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优美乡镇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体系。

(一)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 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地要结合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编工作,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各县市区应在2008年底前,完成乡镇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建立水源保护区管理体系。

(二)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各地要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有条件的乡村,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新建人口集中居住的村庄,应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2008年,各地应在辖区内组织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示范工作,树立典型,逐年推广。

(三)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我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饮用水源的投诉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形式不容乐观。各地要结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建立,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对于已存在的污染源,要确定时限,限期关闭。对于在禁养、限养区域以外的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现有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  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大力推进优美乡镇及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目前我市已有远安县鸣凤镇、宜都市聂家河镇及宜都市袁家榜村分别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称号,但与世界旅游名城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各级环保部门应把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要指导有条件的乡镇、乡村,制定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计划,抓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要争取县乡两级政府的支持,加大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整治和美化乡镇和村庄人居环境,切实推进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2009年3月前,各县市区应在落实创建工作的同时,应向我局申报1-2个优美乡镇或生态村,切实体现创建成果。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