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指南》的通知

日期:2011-07-20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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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2011]8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资源不合理利用等生态破坏行为的环境执法力度,促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我部组织编制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指南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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