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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皮革和合成革》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日期:2009-11-01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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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 第56


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皮革和合成革》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HJ 507-2009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采暖散热器(HJ 508-2009

  以上标准自20101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环境标志 标准 公告

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皮革和合成革.rar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采暖散热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