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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日期:2010-01-10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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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73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现批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2009

  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6-2009

  以上标准自20103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废物 焚烧 标准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