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共同缔造 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来宜调研指导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日期:2024-07-24 17:02来源:土壤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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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情况如何?5月21日-22日,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农村部主任李志涛一行,来宜调研指导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情况。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处牵头负责人易华军,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高胜,远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建平一同参加实地调研。

  



调研组来到远安县洋坪镇三板桥村、旧县镇董家村及廖家湾片区,现场查看联户集中式人工湿地,详细询问污水系统处理效果、处理工艺、日常管护等情况。调研组入户走访,查看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黑水/灰水分流情况,询问群众满意度、参与度,征询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远安县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尾水全部用于附近农田、菜园和种植园灌溉,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廖家湾片区根据人口规模和旅游淡旺季规律建设人工湿地,依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系统化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从治理上修缮村容村貌,把“村庄”变成“景点”,是结合当地实际、群众积极参与的有益探索。

   调研组认为宜昌市和远安县,近几年来在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上做了大量工作和探索,尤其在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上下了功夫,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缔造、统筹治理和利用方面取得了实际成效。同时,调研组也指出了在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上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和实现途径。

  调研组强调,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四级联动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共同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取得实效。二要在模式选择上再优化。农村污水治理,治理模式比治理技术更为重要。要坚持“简便、经济、高效、可持续”原则,充分考虑地形、人口规模、种植养殖等条件,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尽可能将农村生活污水就地收集、就近消纳。三要在项目申报上再细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力抓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申报项目时要深入研究入库指南相关要求,充分调研、技术论证,确保中央资金用在刀刃上,带动地方共建共管共享积极性。四要在服务群众上再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也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村民群众意见,保留群众取水灌溉、挑粪肥田的习惯,实现污水循环利用,既达到处理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要求,又能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局土壤生态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