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行动打好土壤污染防治第一战

日期:2017-11-21 14:26来源:市水土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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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正式发布,“土十条”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目前环境治理的“三大战役”全面启动。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再次提出了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市正式发布了《宜昌市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11月9日,全市污染防治暨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推进会上,市政府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初次动员;11月15日,市政府再次召开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对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在推进土壤污染详查、落实建设用地评估、加强工矿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近日,按照环境保护部和湖北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宜昌市环保局印发了《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1月起,集中近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投诉举报线索和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执法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为主,对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严查向滩涂、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此,市环保局将以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广泛收集投诉举报线索,对涉及的线索问题及时现场核实调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的第一战。(赵亮)

  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投诉举报途径:

  投诉电话:12369(市环保局信访办)

  0717-6448308(市水土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投诉邮箱:471017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