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情况通报(宜环委办发〔2017〕80号)

日期:2017-09-18 08:4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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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宜环委办发〔201780



 


                                              关于2017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通知》(宜市环发〔2017〕8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2017年8-9月,市环保局组织进行了对各县(市)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2017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结合各环保部门自查、自评情况对各辖区环保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进行了考核评级,现将核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考核情况

   (一)组织情况

   督查考核采取各县(市)区交叉督查考核的形式,通过核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我市各县(市)区环保管理部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了督查考核。督查考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抽查考核,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情况为重要参考依据,以全市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为辅助手段,重点核查企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制度、贮存设施制度、利用设施管理、处置设施管理和业务培训等方面执行情况。

   (二)考核结果

   全市共抽查了89企业,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达标6家,抽查达标率100%;产废企业83,达标53, 基本达标29,不达标1家,抽查达标率88.3%;医疗单位回头检查63家,均做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有10家未建废水处理设施,部分单位废水设施随意关停,部分医疗单位废水排放未开展自行检测、未有三方检测或监督性监测报告。

   当阳市、宜都市、猇亭区、远安、秭归等县(市)区环保局认真落实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通知》(宜市环发〔2017〕81号)相关要求,积极组织辖区产废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按要求制定考核方案,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督查考核。当阳市环保局根据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变更情况,有针对性的对陶瓷行业开展了煤焦油产废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宜都市环保局以督导东阳光药业创建危废规范化管理示范点为抓手,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猇亭区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督查指导力度,强化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意识,促使新洋丰肥业、宜化化工、宜化热电等一批企业加大投入,新建规范化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辖区危险废物安全、规范化贮存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对辖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了日常监管工作。

  二、考核发现的问题

   (一)环保部门

   1、少数县市区环保部门对本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资料审核不及时,特别是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处置等核定不准,对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资料把关不严。

   2、个别地方环保部门对当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规范化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质量不高。

   3、少数地方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内容、达标标准、评分细则和检查方法等工作方法不熟悉,监管力度明显不够,日常监管检查不细、不严,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督导整改或处罚。

   4、部分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力量薄弱,监管力量配备不足。

  (二)危险废物产生(含医废)和经营单位

  1、部分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不完善,责任人不明确,未在显著位置公布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防渗处理不符合要求,未设置导流槽等设施,危险废物标志标识设置不规范。

   3、部分企业制订的管理计划内容不全,应急预案没有针对性,未到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4、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健全,台账转移与转移联单记录不一致,有漏项、错项的问题。

   5、部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无废水消毒处理设施,未开展自行监测或第三方监测。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为全面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下一步各地应加强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新修订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宜府办文【2016】61号)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各地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负责制,严格落实2个备案制度(管理计划及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切实了解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个环节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认真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各地应采取措施加强执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以信息化的手段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四)加强辖区内医疗单位废水设施的建设,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第三方监测和自行监测制度,严格控制废水达标排放。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废物管理和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宜卫生计发〔2017〕4号)要求,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五)请各县(市)区环保局迅速对辖区内基本达标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不达标的企业下达处罚文书,切实要求整改到位。

  

  附件:2017年度宜昌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通报表

  

  

  

  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附表

  

           

 

  2017年度宜昌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通报表

  

 

  县(市)区

  

 

  环保管理部门考评情况

  

 

  辖区企业考核存在的问题

  

 

  管理得分(30分)

  

 

  企业得分(70分)

  

 

  综合得分(100分)

  

 

  评级(ABCD)

  

 

  当阳

  

 

  1、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2、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危废规范化的处置;3、对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或处罚文书;4加强医疗单位废水设施的建设,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第三方检测和自行监测制度

  

 

  部分企业存在:1、标识标牌有误,包装袋无标签;2、暂存间防渗不符合相关要求,无导流槽等相关设施;3、管理计划未备案,应急演练资料收集不齐全;4、危险废物资料建档收集不规范

  

 

  29.8

  

 

  66.2

  

 

  96

  

 

  A

  

 

  宜都

  

 

  1、乡镇卫生院及市卫生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相关规定开展自行检测,落实监督性监测或第三方监测频次;2、迅速依照规范化试点企业样板推广危废规范化管理;3、对基本达标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或处罚文书;4、加强辖区内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5、严格落实电子联单制度。

  

 

  部分企业存在:1、无标识标牌,包装物无标签;2、无暂存间导流措施及收集井;3、无培训资料,应急演练相关材料;4、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未备案;5、规范资料入档

  

 

  28

  

 

  67

  

 

  95

  

 

  A

  

 

  猇亭区

  

 

  1、对辖区内基本达标和不达标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或处罚文书;2、加强产废单位业务培训;3、严格落实以电子联单制度;4、督促辖区企业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

  

 

  1、个别企业暂存间建设不规范,包装物标识标牌不规范;2、部分企业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未备案;3、应急演练不完善;4、无业务培训资料;4、台账建设记录不规范;5、资料建档不完善。

  

 

  29.4

  

 

  65.3

  

 

  94.7

  

 

  A

  

 

  远安

  

 

  1、加强辖区内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2、对自查不达标和基本达标的企业下达问题清单,落实问题销号制度;3、全面落实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4、进一步加强产废单位危废暂存间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标识标牌制度;5、督促企业对危废资料进行规范化建档;6、加强医疗单位废水设施的建设,督促企业开展自行检测,落实三方监测和自行监测制度。

  

 

  部分企业存在:1、部分企业存在应急预案和管理计划未到环保部门备案的情况;2、台账建设不规范;3、标识标牌不规范,包装袋无标签;4、危废资料建档不规范。

  

 

  27.6

  

 

  66.9

  

 

  94.5

  

 

  A

  

 

  枝江

  

 

  1、乡镇卫生院及市卫生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相关规定开展自行检测,落实监督性监测或第三方监测频次;2、开展危废规范化试点企业,迅速推广普及;3、加强对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4、对基本达标及不达标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或处罚文书;5、加强对煤焦油产生单位的监管;6、加强辖区内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未到环保部门备案;2、应急预案未备案;3、标识标牌不规范,暂存间未防渗;4、人员培训不足,未开展业务培训,无应急演练;5、资料建档不规范。

  

 

  27

  

 

  65.8

  

 

  92.8

  

 

  A

  

 

  秭归

  

 

  1、加强医疗单位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2、督促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并落实应急演练;3、指导辖区企业对危废管理进一步完善资料档案;4、对企业存在问题及基本达标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或处罚文书;5、严格落实电子联单制度。

  

 

  1、部分企业标识标牌有误,包装袋无标签;2、应急预案未到环保部门备案;3、缺少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等相关资料;4、资料建档不规范。

  

 

  23

  

 

  68.7

  

 

  91.7

  

 

  A

  

 

  高新区

  

 

  1、加强产废单位业务培训;2、严格落实电子联单制度;3、对辖区内基本达标和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并落实问题清单销号制度;4、全面指导推广企业危废暂存间的规范化建设。

  

 

  1、部分企业标识标牌不规范,包装物无标签;2、未按要求进行应急演练;3、无应急演练及培训,无先关资料;4、危险废物档案资料建档不规范。

  

 

  22.8

  

 

  68.4

  

 

  91.2

  

 

  A

  

 

  兴山

  

 

  1、制定年度考核方案;2、加强对危废产生单位的管理政策或技术培训力度;3、督促企业按相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4、指导辖区企业按照危废综合管理要求来完善资料档案;5、加强对医疗单位废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监督性监测;6、严格落实电子联单制度。

  

 

  部分企业存在:1、危废暂存间防渗措施不到位,导流槽不规范等现象;2、存在其他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混放的现象;3、应急预案未到环保部门备案;4、标识标牌有误;5、资料建档不规范。

  

 

  21

  

 

  70

  

 

  91

  

 

  A

  

 

  西陵区

  

 

  1、加强对辖区产废单位业务培训,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2、督促企业对危废资料进行规范化建档;3、全面落实电子联单制度,进一步加强产废单位危废暂存间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标识标牌制度;4、督促企业按相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和管理计划备案。5落实企业有针对性制定环境污染防治制度。

  

 

  企业存在:1、标识标牌不规范,危废责任管理制度未上墙;2、部分企业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未到环保部门备案;3、台账建立不规范;4、未全面落实电子联单制度

  

 

  24

  

 

  67

  

 

  91

  

 

  A

  

 

  伍家区

  

 

  1、加强医疗单位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2、督促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并落实应急演练;3、指导辖区企业对危废管理进一步完善资料档案;4、对企业存在问题及基本达标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或处罚文书;5、严格落实电子联单制度。

  

 

  部分企业存在:1、管理计划不完善,未到环保部门备案;2、应急预案需及时更新并报环保部门备案;3、危废暂存建设不规范,标识标牌有误,缺失包装物标签,相关制度未上墙;4、未落实电子联单制度;5、档案建档不规范。

  

 

  24.8

  

 

  60

  

 

  90.8

  

 

  A

  

 

  长阳

  

 

  1、乡镇卫生院及市卫生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相关规定开展自行检测,落实监督性监测或第三方监测频次;2、迅速依照规范化试点企业样板推广危废规范化管理;3、对基本达标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或处罚文书;4、加强辖区内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5、严格落实电子联单制度。

  

 

  部分企业存在:1、危险废物暂存间不规范,存在无防渗,无导流槽等设施的情况;2、标识标牌不规范及部分企业包装袋无标签;3、部分企业应急预案或管理计划未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4、危险废物资料建档不规范。

  

 

  27

  

 

  63.7

  

 

  90.7

  

 

  A

  

 

  夷陵区

  

 

  1、加强辖区内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2、对自查不达标和基本达标的企业下达问题清单,落实问题销号制度;3、全面落实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4、进一步加强产废单位危废暂存间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标识标牌制度;5、督促企业对危废资料进行规范化建档;6、加强医疗单位废水设施的建设,督促企业开展自行检测,落实三方监测和自行监测制度。

  

 

  企业存在:1、标识标牌有误,包装袋无标签;2、暂存间防渗不符合相关要求,无导流槽等相关设施;3、暂存不规范,有露天堆放现象;4、危险废物资料建档不规范。

  

 

  24.8

  

 

  65.8

  

 

  90.6

  

 

  A

  

 

  五峰

  

 

  1.加强辖区内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2、抓紧落实医疗单位废水设施建设,迅速开展自行检测和三方监测;3、严格落实电子联单制度;

  

 

  企业存在:1、未全面落实电子联单制度;2、个别医疗单位标识标牌不规范;3、部分医疗单位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未开展自行监测或第三方监测及监督性监测。

  

 

  24.8

  

 

  65.8

  

 

  90.6

  

 

  A

  

 

  点军区

  

 

  1、加强辖区内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2、对自查不达标和基本达标的企业下达问题清单,落实问题销号制度;3、全面落实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4、进一步加强产废单位危废暂存间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标识标牌制度,督促企业对危废资料进行规范化建档。

  

 

  企业存在:1、标识标牌不规范,无周知卡;2、包装物无标签;3、台账建立建设不规范;4、缺少危险废物应急演练相关资料;5、部分企业管理计划未制订,未备案。

  

 

  27

  

 

  63。5

  

 

  90.5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