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废物申请书
日期:2006-01-06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进 口 废 物 申 请 书
废物进口单位 (章)
废物利用单位 (章)
进口废物编号
进口废物名称
进口废物数量
进口口岸
废物来源
二零零 年 月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填写说明
1.填写前仔细阅读国家环境保护局等五部门联合颁发的环控[1996]204、629及802号文件,符合进口条件的单位方可进口允许进口的废物,填写该申请书。
2.进口废物申请书的封面必须认真、正确填写,并作为打印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的依据。
3.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有条件的打印亦可。
4.废物进口(利用)单位的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5.申请书填写完毕后,必须经过进口、利用单位主管部门及地区(市)、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核,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写明核准的建议批准进口量。
6.进口第七类废物时,加工利用单位必须是国家环保局指定的定点加工单位,并在申请进口前,须到有风险评价资格的机构做风险评价后填写风险评价报告书(表)。
7.各地区(市)级、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对进口(利用)单位及所填申请书等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申请单位,待材料齐全且符合本说明后方可上报国家环保局。
8.上报材料必须是原件,不得使用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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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进
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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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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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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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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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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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利
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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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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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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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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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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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出
口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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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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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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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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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生
产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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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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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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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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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利用单位年
加工利用能力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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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口废物
类别和数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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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批准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号、废物类别、数量和实际进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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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产生过程,废物的具体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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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出口国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及处置、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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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进口理由和出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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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实际利用地点、利用设施、利用方式及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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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进口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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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利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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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初审意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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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复审意见及建议批准数量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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