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废旧电池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9-14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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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宜市环[2011]1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废旧电池回收

管理工作的通知

 

城区各区环保局,葛洲坝集团公司环办:

为做好我市城区废旧电池回收管理工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废旧电池回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执行。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目前,城区各区域都设有废旧电池回收点,便于市民将废旧电池投放至回收箱,各区环保局和葛洲坝环办也设有暂存点,各区局(办)负责定期将辖区内各回收点的废旧电池集中暂存,基本形成了覆盖城区主要区域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但对回收网点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区局(办)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回收网络作用。一是要借文明创建的契机,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废旧电池回收工作的宣传,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废旧电池回收工作;二是要解决市民反映的废旧电池回收点位置不明的问题,要方便市民知晓辖区内废旧电池回收点的位置和责任人电话,让市民投放废旧电池更简单,更省心;三是各区局(办)要通过宣传,广泛征求群众对我市废旧电池回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通过调研,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回收工作方式方法。

二、加大巡查,保障回收运行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区局(办)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废旧电池回收点的巡查工作,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保证各点回收箱摆放在明显位置,回收箱上要有各区局(办)的联系电话,箱体要干净整洁,箱体内无垃圾或其它杂物,一旦发现回收箱破损或丢失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补充;二是要保证各回收点有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定期与各区局(办)沟通联系,并要核实各点责任人姓名及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三是要做好收集暂存工作,各点回收箱在收集满废旧电池后,各区局(办)要将回收箱内的废旧电池转移至暂存点暂存,并做好各回收点台账登记工作,定期向市局上报回收工作情况,由市局根据实际情况联系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三、不断创新,拓宽回收网络

在日常回收管理工作中,各区局(办)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不断创新,进一步拓宽废旧电池回收网络,尽量做到全面覆盖。在管理工作中,不能局限于目前已有的回收点回收模式,要积极思考新的回收模式,例如可联系与市民日常生活更贴近的大型超市、菜场、购物中心等场所,在合适位置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组织相关人员负责管理并做好宣传工作,可以让更多的市民感知到我市废旧电池回收工作的开展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回收网络,更方便市民投放废旧电池,推进回收工作深入开展。

市环保局将加大对各区局(办)废旧电池回收管理的督查指导工作,着重就废旧电池回收箱保管、暂存点收集暂存、废旧电池回收台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就检查相关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废旧电池 管理 通知

宜昌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1914印发

                                   共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