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有您!宜昌市聘请108位扬尘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

日期:2021-06-02 09:35来源:大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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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月31日联合组织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培训暨聘书颁发仪式。活动以视频会议覆盖14个县市区,城区45名监督员及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大气中心、信息中心、各城区分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活动。

  会议首先为45名监督员颁发证书和工作证,就如何履行好扬尘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职责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增强义务监督员的使命感。要站在蓝天卫士、城市主人的高度,承担起扬尘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的职责使命,去发现问题、跟踪整改,推动一个点一个点的问题解决,最终以点带面,促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要认真负责,履行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责任。要大力宣传《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经常性地巡查监督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大胆制止、劝导扬尘污染行为,积极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扬尘污染问题。同时积极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言献策,推动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再上新台阶。

  三是要严格要求,树立义务监督员的良好形象。义务监督员要接受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分局的管理,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语言举止文明,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不徇私情,不恶意举报,不与被监督对象存在利益关系。

  最后,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副主任李瑜作《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培训,从认识扬尘、立法背景、立法历程、条例解读和宣贯落实五个方面系统讲解了《条例》主要内容,为监督员更好履职奠定了基础。

  守护蓝天白云,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推进依法治尘,共建洁净城市,感谢有您!(李瑜)

附件:宜环委办发〔2021〕5号 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请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