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多举措严禁推进秸秆禁烧
2020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宜昌市关于有效禁烧秸秆、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工作理念,宜都市采取多项措施狠抓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宜都市于5月下发《2020年宜都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全市范围内2020年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秸秆总体利用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明确了5至6月、9至11月为重点禁烧阶段的工作重点,在重点禁烧阶段前期召开工作会议,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在禁烧阶段强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秸秆饲料化、经济化利用,强化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对秸秆临时堆放点的管理,要求各村组建应急分队,配备必要器材装备,对发现的火点及时处置,“疏堵结合”,保证完成今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2019年在乡镇中建设的12台固定秸秆禁烧监控视频,今年以来持续使用,安排专人紧盯秸秆监控视频,对发现的火点信息发送给乡镇负责人及时处理并反馈整改信息,日间焚烧秸秆现象较去年有较大改善;针对夜间焚烧秸秆现象,安排夜间巡查人员进行夜间秸秆禁烧巡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根据《2020年宜都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建市级、镇级、村级三级督查网络,严防死守,确保秸秆禁烧监督管理全覆盖。
明确各乡(镇)、陆城街道、松宜矿区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通过秸秆禁烧平台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焚烧秸秆现象,将严格按照《宜都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按照《宜都市蓝天保卫战预警提示和履责约谈暂行办法》对相关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全年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年终生态文明考核评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依据。(杨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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