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日期:2021-04-23 14:01来源:水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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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落实落地并发挥生态环境效益,4月13日至20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全市2017年以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帮扶督导。本次共督导检查了宜都、枝江、远安、长阳、五峰等5个县市区共13个专项资金项目。

  每到一地,帮扶组直奔项目现场,在现场仔细查看并听取了项目进展情况汇报,重点检查了项目是否按实施方案实施,实施进展是否滞后,项目完工是否验收,项目资金是否合理拨付、完工项目是否达到绩效要求等情况。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帮扶组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下一步项目谋划和实施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分局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资金项目的日常监管,要落实专人,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对进展滞后的项目要现场督办;二是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执行,专项资金要合法合规使用,要按照实施进度及时拨付,确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三是要进一步抓好项目谋划,深刻认识资金项目是完成生态环境目标任务的重要支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认真做好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的储备谋划,争取项目多入库。

  同时,为做好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争取工作,一季度市生态环境局新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16个,项目总投资11.52亿元,拟争取中央资金7.48亿元。所有项目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初审按程序提交生态环境部组织审查。(黎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