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流域水质不断改善
宜昌市地处长江中上游分界处,作为长江中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9年,生态环境部在长江流域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分为“查、测、溯、治”四个阶段,分年度推动实施。通过无人机排查、人工排查和攻坚排查“三级排查”,宜昌市共排查长江、清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1971个,排查工作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2020年,按照“有口皆查、有水必测、有污必治”工作思路,继续推动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一是完成现场核查分类。按照排口性质,对1971个排口进行初步分类,其中,雨洪排口973个,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排口和城镇生活污水排口496个,工业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273个,沟渠、河港排口84个,港口码头排口67个,其他排口78个。二是完成排口水质监测。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方案,启动现状调查监测、攻坚排查监测、整治验收监测,2020年全面完成1971个入河排污口的“全覆盖”监测和数据填报,编制形成《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档案》,形成“一口一档”。三是扎实推进溯源整治。在传统人工排查基础上,充分利用管道内窥镜、管道机器人、雷达探测等手段,扎实开展排污口溯源,并同步启动立行立改,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初步溯源1229个、立行立改1050个。2020年,长江干流3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清江干流2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
2021年,宜昌市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聚焦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管理审批等工作,通过抓住排污口这个牛鼻子,确保流域水质不断改善。强力推动攻坚溯源和整治。严格按照《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组织技术单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不清、污水来源复杂的排口溯源,对已完成初步溯源的排污口,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彻底完成整治任务。打造智慧流域试点建设。以柏临河为试点,充分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构建流域“水质自动站+排污口”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快速、高效、精准的污染溯源和问题查处机制,并逐步向其他流域扩展,推动流域水质不断好转。改革优化审批程序。探索将涉水项目环评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2项行政审批事项合二为一,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实现同步受理、同步论证、同步出具审批意见,进一步减少企业成本,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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