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日期:2018-09-28 14:54来源:兴山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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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分成两个工作专班对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全县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生态水流量泄放、矿山生态保护、农业面源点源治理、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重点企业环保管理和在线监测监测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在各检查点位,检查组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们就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检查组一致认为,近年来,兴山县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环保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呈良性发展趋势,希望政府部门继续加大力度,保障全县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检查组指出,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狠抓源头治理,加强政府投入,完善设施配套,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落实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城乡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要加大监管监测力度,打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