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宜市环发[2015]53号)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宜市环发[2015]53号
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分局:
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将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加快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当前,各地要抓紧机遇,提前谋划十三五环保规划,争取更多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库。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请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认真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今年及十三五环保规划申报水污染防治项目,重点突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长江、黄柏河、沮漳河、清江、柏临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申报。
二、积极准备项目申报前期工作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级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和弄清国家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有关精神和情况,在总结以往项目申报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项目申报程序和申报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大项目申报和争取力度
各县(市、区)环保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的领导,明确思路和重心,制订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筛选、提前行动、重点推介、全程跟踪,确保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激发项目业主单位的热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有利条件,通过各种途径、方式、方法,确保项目申报的数量、质量和效果。
各地拟申报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及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请于
联系人:汪晓鸣 联系电话:6458187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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