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宜市环发[2014]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宜昌高新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14]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4]217号)有关要求,全面摸清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全方位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结合每年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评估、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抓好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要求有序推进。 二、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县级饮用水水源名单依照2014年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水源清单(见附件1)。 三、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开展辖区内水源地专项检查。市环保局污防科、监察支队负责对城区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通报有关情况。 四、请各县市区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环保局污防科 汪晓鸣 6458187(兼传真) 邮箱:25076454@qq.com 2、市环境监察支队 杨立文 6445453(兼传真)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共印20份
附件1: 2014年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水源清单 序号 县市区 类别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编码 1 夷陵区 城区 官庄水库 FC0000420506001R01 2 点军区 城区 楠木溪水库 FC0000420504201R01 3 猇亭区 城区 善溪冲水库 FC0000420505000R01 4 远安县 县级重点 远安县鸣凤镇东干渠水源地 FC0200420525101S02 5 远安县 县级重点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河水源地 FC0200420525101S01 6 兴山县 县级重点 兴山县古洞口水库 FB8700420526101R01 7 秭归县 县级重点 秭归县凤凰山长江段水源地 FC0000420527101S03 8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县级重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隔河岩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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