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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水利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远安县大柳树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6-04-23 15:27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审核员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远安县水利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远安县大柳树水库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远安县大柳树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远安县水利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北门村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大柳树水库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泄洪兼冲砂放空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边坡工程、交通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远安县水利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9号

  联系人:杨鹏

  联系电话:1990720301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湖北明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13972521473

  电子邮件:751954271@qq.com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港城路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