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嫘祖农牧有限公司嫘祖农牧鹿鸣岗养猪场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远安嫘祖农牧有限公司嫘祖农牧鹿鸣岗养猪场迁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嫘祖农牧鹿鸣岗养猪场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远安嫘祖农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远安县旧县镇龙泉村七组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50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300余亩,新建猪舍17栋,配套建设料塔、冷库、管理用房、饲料加工厂房、供给水系统等辅助设施,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理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6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远安嫘祖农牧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远安县旧县镇红岩村二组
联系人:高志明
联系电话:15872450999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明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刁工13972521473
电子邮件:751954271@qq.com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港城路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或单位住址、联系电话或邮箱,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附件:嫘祖农牧鹿鸣岗养猪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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