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包括1条1750t/d一窑三线高白特种基板生产线,1条1000t/d一窑两线超白特种基板生产线,均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项目年产优质玻璃基板1888万重箱,配套给排水、供配电、余热发电、保护气体间、燃料系统、环保等相关工程,总投资26亿元。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链接
1、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附件1;
2、公众参与调查表格:附件2;
3、可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要求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众(或团体),均可提出对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宜昌产投产业园
联系人:王梓颖
联系电话:15927350259
电子邮箱:394943848@qq.com
五、环境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86046022
电子信箱:442975073@q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的时间与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征求意见稿--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稿.doc
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
2026.3.11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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