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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6-02-26 11:11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审核员阅读量: 打印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扩建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扩建项目

  项目选址:宜昌姚家港化工园B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采用钠法工艺,依托现有4万吨/年季戊四醇生产装置,扩建4万吨/年季戊四醇12万吨/年铁钼法甲醛生产装置及相关辅助设施。主要产品为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微粉季戊四醇、甲醛,副产品为液体季戊四醇、甲酸钠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宜昌姚家港化工园

  联 系 人:鲁工 联系电话:1599762204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湖北明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刁工 联系电话:13972521473

  电子邮件:75195427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附件:公参调查表-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扩建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