砜吡草唑工艺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砜吡草唑工艺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tCqv2jP_-zI3Ppso1t33w
提取码:3h7y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前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远安化工园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总处获取,联系电话:13872480410。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邮件、信函等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详细意见或建议的公众意见表。
征求公众意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远安化工园
联系人:姚总
联系电话:1387248041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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