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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吨/年光刻胶用光引发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5-11-21 11:0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审核员阅读量: 打印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0吨/年光刻胶用光引发剂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猇亭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D区

  项目投资:2700万元

  建设内容:利用公司现有的空置车间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主要建3条生产线:1条NAS-5前驱体生产线、1条NAC-5前驱体生产线、1条PAC光引发剂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年产NAC-5前驱体30吨、NAS-5前驱体50吨、PAC光引发剂30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猇亭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D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9765050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宜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区猇亭大道189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007202751

  电子邮箱:36425596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年产30吨光刻胶用光引发剂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