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吨/年光刻胶用光引发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0吨/年光刻胶用光引发剂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猇亭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D区
项目投资:2700万元
建设内容:利用公司现有的空置车间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主要建3条生产线:1条NAS-5前驱体生产线、1条NAC-5前驱体生产线、1条PAC光引发剂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年产NAC-5前驱体30吨、NAS-5前驱体50吨、PAC光引发剂30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猇亭区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D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9765050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宜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区猇亭大道189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007202751
电子邮箱:36425596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年产30吨光刻胶用光引发剂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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