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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诚(宜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合成石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5-09-30 14:07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审核员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诚(宜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合成石英项目

  建设单位:海诚(宜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B区张店路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 60 亩,建筑面积约31389m²,建设全框架厂房、仓储以及配套生产设施等,购置主要生产设备14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合成石英1000吨,副产工业盐酸16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海诚(宜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B区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9314696023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吉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兰台路13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717-2190581

  邮箱:4098578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