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673号)等规定:需对实施中的产业园区规划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原规划环评近期时段(2023-2025年)即将结束。规划实施中面临关键问题:原环评负面清单将船舶制造必需的酸洗、磷化等工艺列为禁止入园项目。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该工艺为船舶制造(尤其是拟引入的大型船舶企业)不可或缺环节,且因船舶尺寸巨大(如总长146.25m)无法外协处理,此准入限制导致园区已入驻企业无法开展酸洗、磷化等工艺,严重制约了规划目标的实现。为解决上述核心矛盾,保障园区顺利建设和产业发展,特开展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要
1.规划范围及用地情况
根据《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2023-2035)》,规划范围为北至白洋汽渡码头、南至亮家垴村,东至长江,西至太保湖村,总规划用地面积148.34公顷(2225.1亩)。发展规划范围面积约148.34公顷,其中船舶产业用地规模108.01公顷(1620亩),主导产业为先进船舶制造。
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收集资料、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整理,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1)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分析;(2)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分析;(3)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4)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评价信息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
您对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跟踪评价报告书的意见;
该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
您认为该规划应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对于减缓环境影响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您对该规划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跟踪评价报告书公众意见表》和《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跟踪环评委托单位
联系单位: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 系 人:樊娅
联系方式:15671003797
电子邮件:504081975@qq.com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吉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易联科技园5栋5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工0717-2190581
E-mail:591542217@qq.com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可以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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