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进行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以先进船舶制造为基础,以新能源船舶设计建造为重点,以电池、电机、电控“三电配套”和船舶设备配套、航运服务为延伸,高标准建设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打造长江中游独具特色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制造基地。2023年11月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组织编制了《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11月22日取得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宜昌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范围北至白洋汽渡码头,南至亮家垴村,东至长江,西至太保湖村,总规划用地面积148.34公顷(2225.1亩),占用岸线长度约1.7km,全部为生产岸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规定,需对实施中的产业园区规划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人:樊娅
联系电话:15671003797
电子邮件:504081975@qq.com
地址:宜都市长江大道45号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吉嘉生态科技共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0717-2190581
电子邮件:591542217@qq.com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易联科技园5栋5楼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相关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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