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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七朵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华中地区危险废物综合性区域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5-08-13 16:35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审核员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宜昌七朵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华中地区危险废物综合性区域处置中心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8023.99万元,主要建设一条2万吨/年飞灰处置生产线,配套建设1座飞灰暂存库及公辅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宜昌七朵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枝城镇官坪村

  联系人:曹总

  电话:0717-4827107

  邮箱:3455802309@qq.com

  {C}三、{C}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附:宜昌七朵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华中地区危险废物综合性区域处置中心项目公众意见表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宜昌七朵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华中地区危险废物综合性区域处置中心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