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第二轮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关于全面加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宜环委办发[2016]30号)文件中“在规划环评批复5年之后半年内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要求,同时根据原宜昌市环境保护局(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市环保局关于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第二轮《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对园区发展现状进行调查、对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园区在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经验和教训,提升发展档次,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稳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要
1.规划范围及用地情况
结合原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现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08年批复的《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原宜昌市环境保护局(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批复的《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对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进行第二轮跟踪评价。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东北部,北起沪蓉高速、南至白氏桥,西起李家塝、东至郑家坳,辖白氏坪社区。开发区批准用地面积308hm2,规划用地总面积275.16hm2。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建材。
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收集资料、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整理,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1)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分析;(2)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分析;(3)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4)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等。
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在园区优化产业布局、控制产业规模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从空间管制、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做好产业园区及入园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重点明确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清单、提出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制定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评价信息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
您对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第二轮跟踪评价报告书的意见;
该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
您认为该规划应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对于减缓环境影响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您对该规划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第二轮跟踪评价报告书公众意见表》和《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第二轮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跟踪环评委托单位
联系单位: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郑枫侠
联系方式:15971642423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1号楼40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工0717-6447082
E-mail:zjhb6445349@163.com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第二轮跟踪评价报告书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可以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附件1: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第二轮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第二轮跟踪评价报告书公众意见表》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第二轮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第二轮跟踪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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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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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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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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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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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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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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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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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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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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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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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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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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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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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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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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