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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坝陵化工园总体规划修编(2025-2035)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5-04-18 09:5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审核员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进行当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为保障我市化工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推进坝陵化工园复核认定和扩区调整,我局根据湖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审查规定,形成了当阳坝陵化工园总体规划修编(2025-2035)。

  坝陵化工园区拟新认定范围总面积为8.27平方公里,采取“一园两区”空间布局:坝陵片区7.8平方公里,岩屋庙片区0.47平方公里。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当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彬

  联系电话:15872504972

  电子邮件:1050384411@qq.com

  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东城明珠小区物业处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源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颖宇

  电话:15807205002

  电子邮件:19218144@qq.com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相关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公众调查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