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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纳米硫酸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5-04-14 09:11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审核员阅读量: 打印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纳米硫酸钡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楚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芦溪村四组157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315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改,不新增产能。对3#生产车间升级改造,主要工序包括鄂破、锤破、筛分,购置跳汰选矿机、色选机、溜槽机等筛分设备。提升2#车间现有干燥工序,购置生物质热风炉、跳汰机、色选机及溜槽等设备,配套建设高效布袋除尘及沉淀池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昌楚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芦溪村四组157号

  联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1557277189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宜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17-6295567

  电子邮箱:83587156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年产8万吨纳米硫酸钡技改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