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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化工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5-03-26 09:0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审核员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进行宜昌市猇亭化工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1、规划目的

  为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推动猇亭化工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猇亭区按照规划面积“只减不增”的原则,将猇亭化工园(以下简称规划区)沿江部分地块腾退,新增北部片区部分用地,进一步推动猇亭区滨江环境建设和优化用地布局。2020年8月经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宜昌市政府同意调整猇亭区化工园规划范围,规划区总面积由10.15平方公里调至8.99平方公里,在此背景下,特编制《宜昌市猇亭化工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用地面积8.99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片,其中北部片区约5.7平方公里,四至边界为东至凌云大道,西临长江,南至先锋路,北至虎牙街道鸡山居委会;南部片区约3.29平方公里,四至边界为东至下马槽,西至临江大道,南至云池,北至逢桥路。

  3、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

  4、规划目标

  打造长江经济带创新发展引领区、绿色循环示范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化学品专区和国内重要的有机硅新材料绿色制造示范基地。

  (1)产业集聚

  以集群化作为产业发展策略,明确优势支柱产业,促进关联度高的产业集聚发展,增强规划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区域联动

  统筹考虑宜昌市区、猇亭经济开发区与规划区之间以及与外围枝江姚家港化工园、宜都化工园、白洋工业园之间的空间衔接关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3)绿色发展

  确保土地资源的集约使用,同时切实保护规划区内的水域等各类生态用地,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优化的良好结合。

  着力打造绿色化、集群化、循环化、智慧化、高新化、一体化的化工园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7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17-6515585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汇森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桔乡路519号4号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5971635051

  Email:5270632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相关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