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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船厂船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4-11-29 13: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已委托湖北明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华星船厂船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公开以下信息以征求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Y-KzDApImmUVMMqUbrjHg

  提取码:wjvb

  ②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秭归华星船务有限公司进行查阅,或至环评单位湖北明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参意见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建设单位:秭归华星船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松树坳村秭归华星船务有限公司厂区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52807270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明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港城路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联系人:刁工

  联系方式:13972521473 邮箱:75195427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和途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