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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珈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30吨/年药物中间体 QK20、M11和FL01中试项目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8-02 11:4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珈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30吨/年药物中间体QK20、M11和FL01中试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珈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湖北宜都化工园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厂区内现有3条生产线进行改建,利用现有生产厂房重新布设3条生产线,分别为生产100吨/年药物中间体QK20、生产400吨/年药物中间体M11以及生产30吨/年药物中间体FL01,并配套建设环保装置等辅助设施,项目投产后年产药物中间体QK20、M11、FL01合计530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珈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宜都化工园内

  联系人:谭总

  联系电话:18523961882

  电子邮箱:832081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吉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71765319

  电子邮箱:166934589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湖北珈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